记宿松县人民法院法官曹庆党
“被执行人正在车上打电话凑钱,本案有可能执行完毕。”
2018年 6月12日晚,宿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微信群里,执行局副局长曹庆党实时播报着案件进展情况。
当日下午6时许,已经下班的曹庆党正在办公室加班制作文书,突然接到了通知,在外务工的被执行人徐某回家了,过几日又要外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时间就成了案件完结的关键。得知这一消息,曹庆党顾不上吃晚饭,带领同事第一时间火速驱车赶往被执行人徐某位于许岭镇白云村的家中。对于法院工作人员的突然到访,徐某略显吃惊后立刻流露出满不在乎的狡猾。执行干警首先向徐某释明来意,要求他主动履行义务,徐某拒绝配合执行工作,执行法官依法将其带回法院。车辆行驶在路上,曹庆党运用了自己多年来积累的工作经验,一边与徐某聊天,取得他的信任和好感,一边向他释法明理,向他告知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面对曹庆党入情入理的分析和法律的震慑力,徐某的思想防线松动了,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在车上,徐某主动打电话联系上了家人,让家人一次性将钱转到指定账户上。晚上10点32分,伴随着微信群里曹庆党一句 “支付宝已到账”提醒声,此件拖延数月的案件宣告执行完毕。
——夜间不打烊,执行在路上!这是宿松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曹庆党同志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
曹庆党的父亲是一位小学教师,退休后,参加曹氏的家族事务活动,并一直担任族内的文秘工作,经常带着许多宗族资料回家整理。耳闻目染,曹庆党对曹氏子辈派语、曹氏家规、宿松曹氏六公等知识了然于心。他在工作生活中时刻以曹姓先祖制定的十六条家规作为自己做人行事的标准和尺度,将法官职责中的“忠诚履职”和第十条家规“务本业”结合起来,把“曹氏家规”当成一面镜子,自觉遵守先祖家规,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忠诚履职。
融情于法,用心调解化干戈
1998年,曹庆党从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毕业后,被安排在宿松县二郎法庭工作,如愿成为一名法官。初到法院工作,曹庆党办理的案件主要涉及民商事领域,并负责辖区内人民调解指导工作。作为一个基层法官,面对各类民商事纠纷,曹庆党一方面坚持做到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融情于理,倾心调解,努力化干戈为玉帛。
每接到一个案子,他总是利用立案审查环节,主动了解案情,积极化解矛盾,使更多的纠纷不进入诉讼程序就得到化解。每一件民商事纠纷一到立案庭,他就先征求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愿意以调解方式解决,他就找机会给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利用各种各样的调解方法给当事人做工作。有一次,曹庆党接待了一位家族宗亲的来访,情绪激动地向他咨询如何申请诉讼离婚。曹庆党认真地听完这位宗亲的阐述,认为夫妻双方还没有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地步,他向这位宗亲详细地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并从家庭完整、子女健康成长、社会影响等多个角度阐述离婚的弊端。在他的一番劝解之后,这位宗亲情绪慢慢平复下来,认识到了自己行为过于冲动,打消了离婚的念头。
以法为教,传播法律促和谐
基层法庭工作牵涉面广,群众对法律的知晓度不高,维权意识不强,曹庆党总是通过编制小册子、村级广播、实地走访等形式,以进耳入心的“知心话”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维权的途径。
在接触到的这些当事人中,大部分人是因对法律不了解,但也有极少数人,是想为自己谋私利或泄私愤。
一次,一个与曹庆党父亲关系较好的人来到他办公室,此人收集了当地某个村干部的所谓“问题”,并拉拢其他人要状告村干部。
曹庆党认真看过了他的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然后仔细询问了此人与村干部之间的矛盾,通过进一步的了解和核实,觉得此人状告村干部的动机可能是出于泄个人私愤。曹庆党向其明确指出材料缺乏客观性与真实性,并告知其如果该名村干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线索,如果是出于其他目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将会被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听完曹庆党的一席话,这位咨询人明白了这一行为的法律后果,并表示将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履行公民监督职责。
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不仅在执法,更重在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坚持公平,维护正义,站在法律的角度,从违法成本上让当事人深刻认识到既要遵守法律法规,同时也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曹庆党的做法,既避免了一件过激事件的发生,又维护了一个地方的安定团结。
舍家为公,秉公执法解民忧
2009年,因为工作出色,曹庆党从二郎法庭调入宿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成为一名执行法官后,他对新的岗位重新进行审视,认为执行是司法公正的最后防线,如果这道防线形同虚设,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将丧失殆尽。正是有了这样的理解,凭着对司法公正的执著追求,10年以来,曹庆党不畏艰辛,组织和带领执行局的干警执行案件3218件,执结标的额2.46亿元。
2016年大年三十晚上,曹庆党正在睡梦中,接到领导的指示,要求当晚到一个离县城较远的偏僻的地方执行任务。天公不作美,时值半夜时分,外面风雪交加,寒风刺骨。他立马起来,通知法院执行团队立即行动,驱车一个小时后,到达了执行地点,正好找到了被执行人,圆满地完成了执行任务,达到了预定的目的。
在执行机关,像这样突击执行任务的事经常有,可曹庆党从没有一点怨言。在一年的三百六十多天里,他为了院里的执行任务,大部分时间都辗转在全国各地,包括内蒙古、新疆、西藏等偏远地区。他和同事们总是想方设法,乐观应对不利局势,把工作执行到位,他也因此多次受到院领导的认可和赞扬,获得了一次市“优秀执行员”,三次县政府表彰,七次院“先进个人”等荣誉。
转眼一过,曹庆党在法院已工作了二十多个春秋,在他办公室墙上挂着的一面面锦旗,见证了他二十多年如一日的爱岗敬业。今年三月初,省高院、市中院的院长一行在宿松县委书记王华、县人民法院院长的陪同下来到县法院执行局调研“执法难”工作。曹庆党向市、县领导汇报了宿松县法院执行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今后的工作规划,他的这次发言稿被省高院刊登在省高院的院刊上。
面对这些荣誉,在采访中,曹庆党谦虚地说:群众的赞扬,领导的肯定,都只能代表过去,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我会继续坚守法律,恪守曹氏家规,做好本职工作,更加认真踏实工作,忠诚为民履职。
作者系宿松县人社局青年干部